国家能源局印发《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着力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加强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国际合作,坚持煤层气地面开发与煤矿瓦斯抽采并举,以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和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矿区建设为重点,推动煤层气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依托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破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技术装备瓶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煤层气产业技术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坚持政、产、学、研、用相结合,提升全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煤层气产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推进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现煤层气与煤炭等资源协调开发。构建煤炭远景区先采气后采煤、煤炭生产规划区先抽后采和采煤采气一体化格局,促进资源勘查与开发、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协调发展。延伸煤层气产业链,实现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管道输送、压缩液化、销售利用、工程服务和装备制造等上下游及关联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立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地面开发基地化、井下抽采规模化,实现“安全-资源-环保”绿色发展。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推进低浓度瓦斯发电、液化浓缩和乏风瓦斯利用,建设瓦斯零排放示范项目,形成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强化勘探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坚持开放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煤层气勘探开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吸引具有经济技术实力的境外投资者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煤层气产业。开放煤层气矿业权市场,采用竞争方式择优确定勘探开发主体。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煤层气市场竞争和境外资源开发。
——坚持共享发展。建立煤层气、煤炭企业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技术装备及创新成果的互用互通。推进煤层气、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建立公平、开放的管网输配机制,鼓励煤矿区瓦斯输配系统联网,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煤层气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共赢共享。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建成2-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4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利用率9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50%以上,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280万千瓦,民用超过168万户。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第四章 规划布局和重点任务
一、煤层气资源勘探
(一)推进产业化基地增储
以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继续实施山西延川南、古交和陕西韩城等勘探项目,扩大储量探明区域;加快山西沁源、临兴、石楼等区块勘探,增加探明地质储量。到2020年,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515亿立方米。
(二)推动新区储量实现突破
加快贵州、新疆、内蒙古、四川、云南等地区煤层气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实施一批煤层气勘查项目,力争在西北低煤阶地区和西南高应力地区煤层气勘探取得突破。到2020年,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685亿立方米。
(三)加强煤矿区综合勘查
在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等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区,鼓励探采结合,开展煤层气井组抽采试验,加强煤层气与煤炭资源综合勘查、评价。
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
(一)强化两大产业化基地快速上产
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实现产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两大产业化基地煤层气产量达到83亿立方米。
专栏3 两大产业化基地煤层气开发重点项目
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加强潘庄、樊庄、郑庄、柿庄南、柿庄北、保德、韩城、延川南等项目生产建设,实现稳产增产;新建马必、古交、三交、保德南、韩城南等开发项目,实现产量快速增长。
(二)新建产业化基地和开发试验区
新建贵州毕水兴、新疆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在内蒙古、四川等地区建设煤层气开发试验区,实施一批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到2020年煤层气产量达到11亿立方米。
专栏4 新建产业化基地和开发试验区煤层气开发重点项目
1、贵州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实施贵州盘江、松河、织金、遵义等煤层气开发项目,在西南高应力区域实现煤层气开发新突破。
2、新疆准噶尔盆地南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
在新疆阜康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基础上,推进艾维尔沟、呼图壁白杨河等矿区煤层气规模化开发利用。
3、煤层气开发试验区
在内蒙古东胜、海拉尔、二连、四川川南等地区建设低煤阶、厚煤层、深部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形成若干个煤层气开发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