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推进电力消纳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一)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分布式供热为辅的安全清洁高效供热体系。
“十三五”期间,除已获得核准的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外,我市热电联产采用以背压机和燃气电站为主、分布式供热为辅的联合供热体系。将开工建设华能国际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项目2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和2台50兆瓦背压机组、普兰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台350兆瓦供热机组项目;规划推进大连热电北海热电厂改扩建、大连西中岛热电3台50兆瓦背压机组项目、大连庄河热电2台30兆瓦背压机组和太平湾2台25兆瓦背压机组项目;研究论证旅顺口区、甘井子热电厂二期、华能电厂三期、花园口经济区等燃气热电联产项目。
对热电厂不能覆盖的区域,优先鼓励以需求为导向的垃圾焚烧、企业余热、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系统、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电采暖、燃气锅炉、生物质能供热的多元化供热体系;对商务区、高端居住区,推广小型燃气分布式热电冷联供、空气源热泵、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对新建城区、农村城镇化新区,积极推进“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模式,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城镇液化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光伏发电、热泵供热、生物质能供热,促进城乡供能用能清洁化,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供能源保障;对燃气、热力管线无法铺设的区域或商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可间断供热负荷,进行低谷用电蓄热供暖试点。
遵循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原则,通过新建和改扩建背压和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分布式供能为辅的供热体系。优化热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建立安全、清洁、高效供热体系。为提高能源利用率、减轻大气污染、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二)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优化能源结构,逐步推进“进气退煤、退油”。
1.积极推进居民、公共服务设施天然气使用。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主城区及周边重要城镇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坚持增加供应与提高能效相结合,有序拓展“天然气城镇”的燃气应用,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的居民天然气利用工程。
2.稳步发展天然气交通运输。结合大连市天然气发展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以城市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积极有序发展液化天然气汽车和压缩天然气汽车,稳妥发展天然气家庭轿车、城际客车、重型卡车和轮船。逐步实现天然气置换汽油、柴油,降低排放,改善环境。
3.推动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利用大连LNG接收站项目的液化天然气资源,重点研究推进北海和东海热电厂改造、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华能电厂三期工程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的论证和实施。逐步实现我市沿海东港、小窑湾等大型商务区以及新机场、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建均具备建设天然气分布式热电冷联供项目的条件,符合我市燃煤替代的发展方向。对于热电厂不能覆盖的高端居住区,推广小型燃气分布式热电冷联供。
4.有序推进锅炉、工业燃料替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全部区域和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待禁燃区建成后,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的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蒸汽锅炉和14兆瓦及以下的热水锅炉、各类燃煤炉窑(灶)等燃用设施。推进工业重点行业实施“煤改气”或“油改气”,提高燃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三)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继续发展核电,增加清洁能源供给比例。
利用独有的自然条件,规划建设大型核电基地是我市能源发展的长期战略。继续建设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2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做好庄河南尖核电厂址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相关前期工作。
(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1.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全市陆域和近海风能资源条件,充分考虑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协调好风电场建设与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海洋及岸线利用、交通运输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依照陆上和海上风电规划,逐步开发建设陆上和近海风电项目。
陆上风电场:在严格控制建设条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因地制宜,稳步发展。
海上风电场:按照大连市近海风电场开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庄河15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的建设。
2.合理发展太阳能发电。利用国家光伏发电支持政策,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划建设,重点支持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电站项目,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鼓励发展生物质能。根据国家发展生物质能的有关政策,结合全市生物质能资源和项目布局等,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适当规模的垃圾发电、沼气工程、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大连市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
4.加快余热利用、热泵、太阳能光热、海洋能发电等节能环保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核电站温排水余热利用、热电厂余热利用、水泥企业余热发电等节能减排项目。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动核电站、热电厂和相关工业企业余热利用。总结大型海水(污水、地)源热泵示范项目的成功经验,支持在有条件的区域继续推广采用海水(污水、地)等节能环保的供热、供冷方式。对热电厂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鼓励前期研究和试点垃圾焚烧、企业余热利用、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供热供电形式。继续推进海洋潮流、潮汐、波浪能等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研究工作,支持研究单位、企业开展海洋能发电示范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到科学发展、就地使用、自发自用。
5.推动国家级“智慧能源城市”申报和规划建设。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将庄河列入国家“智慧能源城市”,努力实现能源生产、输送、存储和消费的智慧化、清洁化、多元化。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形成可复制的能源利用新模式。
(五)实现各级电网的协调发展,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建成经3个通道、6回500千伏线路与辽宁中部电网相连,以红沿河核电站、庄河尖山核电站为强大电源支撑,受进送出顺畅的500千伏坚强电网;220千伏电网以500千伏变电站为核心实现分区运行,形成次一级输电网的网架结构。
以简化“66千伏电网网架、完善中低压配电网”为规划核心,着力解决配电网“网架薄弱”问题;以“超前建设、远近结合、抢占布点”为原则,保持近期建设与远期规划协调一致;以“各电压等级接入比例合理、各类电源配置比例合理、电网潮流分配合理”为目标,引导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以“电网规划以城市发展电力需求为导向,城市规划全面包含电网规划”为基本理念,实现城市发展与电网协调发展;以“现有电网逐步升级改造和新建电网适当超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最终建设坚强统一智能化电网。
为解决用电负荷增长、局部地区卡脖子现象和部分设备重载及过载等问题,提高设备装备水平,规划投产港兴路66千伏变电站、玉华220千伏变电站66千伏联网等67项66千伏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新增变电容量1962兆伏安,新建线路长度614.4公里,总投资约36亿元。
通过五年的电网建设,地区66千伏电网网架将更加清晰,配电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显著提升;通过联网工程及网架完善工程,强化66千伏站间联络,提高对上级变电站支撑能力;对运行过久、严重老化的变电设备给予改造及更换,避免成为安全隐患,影响电网正常运行;对无法满足负荷增长的变电站进行扩建,在提高66千伏变电站的供电能力的基础上满足N-1通过率要求。
至“十三五”期末,实现各级电网的协调发展,为智能电网的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进而实现电网的可靠、安全、经济、高效、环境友好和使用安全的目标。
(六)积极推进电力消纳,促进电能合理利用。
大连市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在“十三五”期间将有所回落,“十二五”期末核电、风电项目已出现一定程度的窝电和弃风情况。“十三五”期间电力对外输出能力将越来越强,应在扩大外送的同时积极推进电力消纳。
1.电力外送。利用东北地区特高压线路以及辽宁绥中电厂改接华北电网等输电工程的建设规模,增加东北电网向华北电网的输送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电力外送能力。
2.电力消纳。开展电力就地消纳工作,积极推进电动汽车、电力供暖、船用岸电和蓄能电站等本地消纳项目,优化全市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发展清洁能源。
(1)电动汽车。在给予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纯电动公交车和纯电动出租车,积极推进民用电动汽车的使用,鼓励市民选用绿色出行方式。结合电动汽车配备情况和未来需求,大力推进全市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2)电力供暖。积极争取国家“煤改电”集中供暖政策,实施试点工作,拓展电力就地消纳途径,有序开展“煤改电”工程建设。将燃煤锅炉改为蓄热式电锅炉,采取电力直接供暖,消纳窝电和弃风电量,减少电网调峰压力,降低因燃煤带来的大气雾霾污染。
(3)船用岸电。以现有船用岸电项目为依托,在解决船岸接口标准、污染物排放限额要求等问题的同时,大力发展高压岸电系统,调动船用企业使用岸电代替燃油的积极性。
(4)蓄能。规划在庄河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安装4台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装机容量为1000兆瓦。规划建设200兆瓦/800兆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将对全市电网调峰、重要负荷供电和可再生能源并入起到重要作用,还可以作为火电机组黑启动的辅助电源,提升大电网供电可靠性。
(七)增强石油储备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完善石油储备制度,扩大石油储备规模。推进铁大线原油管道安全改造工程(大连段)建设,确保原油管道安全,实现可靠供给。以现有300万立方米的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为依托,继续扩大石油储备能力,不局限于地上储备库存,建立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储备与生产运行储备并举的储备体系。以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扩大社会库容和商业库容,吸引有条件的原油加工企业建立库容储备。建立健全能源应急保障体系,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八)加强用能管理,促进节能减排。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严格控制高能耗能源投资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积极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居民实行低碳的出行方式。在交通领域继续加大清洁能源(天然气、电力)车辆的比重。
新建建筑物需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对已建成的建筑物制定计划逐步改造,达到节能要求。实施能效标识管理。实行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的电价政策。
继续提出更加严格的、符合我市实际的能耗指标体系,将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思路,建立适合新能源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逐步建立公平接入、供需导向、可靠灵活的电力输送网络,推动供求双方直接交易,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
(二)加强能源宏观管理。完善政府能源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府相关能源管理机构职能建设,强化有关部门和重点能源企业的沟通联系。提高对能源行业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不断改善行业管理体制,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节能管理。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合理分解地区节能减排指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严把项目合理用能关,将其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合理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等的重要措施。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及机电设备和重点用能设备的监察力度,对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行业以及重点用能单位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进行重点监察。对严重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和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深入开展建筑节能综合执法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节能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三)健全和完善能源政策。完善能源投资和产业政策。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根据投资管理法规、政策和相关规划,制定和实施能源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实行“先规划、后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在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及重大装备的支持机制,加大对节能提效、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在国家能源政策的指导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健全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为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大连市“十三五”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