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急先锋:区域电力市场再度启动 上一轮为何失败?
对比出来的结论是两部制电价更适合东北的情况。但是到了2005年试运行阶段,电煤市场化之后开始涨价,抬高了上网电价,但销售电价传导不出去,中间出现亏空,就中止了一段时间。后来大家认为还有必要再试验一把,结果出现了东北电网北部发电高价上网,南部用电低价销售的情况,以致东北电网公司16天亏损了32亿人民币。于是到了2006年5月,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就进入了学习总结阶段。
有人把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原因归于煤价上涨,这个观点我不同意。煤价的上涨只是一个诱因。在当时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单一购买的竞价市场条件下,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不能联动才是主要原因。
其实在方案之初,我们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们设置了一个“蓄水池”,当东北电力市场供大于求,形成竞争,上网电价应该会下降,由于销售电价仍维持国家规定标准不变,其中就会多出一部分“盈利”,这部分钱将会放置在“蓄水池”中,等到到达一定规模再补贴到电网公司,使其面向用户可以降低销售电价。
反过来,当东北电力市场供不应求,上网电价上涨,而销售电价维持不变,其中就会出现“亏损”,同样达到一定量之后,再传导到最终的销售电价,由电网公司收取,弥补损失。
这是在电网公司是唯一购买方,而电价又需要审批,无法实时变动的情况下,设计出的一个有中国特色的功能。当时发改委已经下文,同意东北电价可以六个月一联动,上下幅度不超过1分钱。
然而,这个资金由谁先出是有争议的,一开始考虑由财政部出资,最后没有落实。其实这个资金由电网公司垫付也是可以的,因为“蓄水池”里的资金最终会通过销售电价的联动来得到平衡。
但是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到了要涨电价的时候,出现了各省意见不统一的情况。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电力过剩,输往辽宁,认为辽宁省有责任多涨电价,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不涨或少涨一点。而辽宁省并不同意,认为依靠本省市场消纳其他两省多余电力,不应承担更多责任。
这就需要大量说服和沟通的工作,也需要一个人最终拍板,形成文件向上汇报。可惜的是最后并没有人来做决定,后来就不了了之,又回到原来通过计划分配电量的老路上去了。
应该来说,在短暂的试运行阶段,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还是体现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东北地区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内蒙古东部和黑龙江地区,负荷主要集中在中部和南部地区,2005年东北电力市场试运行后,黑龙江省送出的电量同比增长了112%,蒙东地区送出电量同比增长了54%,这从整体上促进了“北电南送”和“西电东送”格局的形成,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后来我们在内蒙做多边交易市场,就吸取了东北的经验,保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之间的差额不变,同时规定竞价形成的价格浮动限定在上下20%,这样最终的风险就可控。现在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发展得非常好,是我国现在唯一还在运行的电力市场。
如果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是根,那么开花结果就在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内蒙古的电网是地方电网,由于当地政府希望降低电价来吸引大工业进入,它就要求电网公司必须支持内蒙古多边交易市场,事实上我们在方案设计中考虑到电网公司的利益,维持它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那块差价部分,而且由于电价下降,用电量增加,电网公司的收入反而增长了。
内蒙古的实验道路被证明是正确的,从一开始就要实行多边交易或者双边交易,让发电厂商和用电客户直接见面。东北的经验已经表明了,在单一购买机制下,当电力供应紧张时,单一购买、竞价上网形成的价格将以供需推动为主导,相对于成本推动会大幅上升,带来很大的市场风险。
过去的经验已经证明单一购买制不适用于区域电力市场,做区域电力市场就应该直接做多边交易和双边交易,让供需直接见面,今年东北区域市场也要参照内蒙古的架构,来推动供需直接见面交易。【来源:《能源》口述:戴俊良,作者:沈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