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 王祥喜任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中国神华5月11日公告,公司5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详情如下: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董事会于2019年5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发出的《关于提请中国神华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王祥喜为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函》,提议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审议《关于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0年6月22日),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有权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10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董事会议案,以书面形式发表了表决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批准同意将国家能源集团的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1)本次确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2)同意王祥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祥喜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新增提案的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