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选启动
中国能源研究会设立的“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能源创新奖统一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官网评奖专栏申报,申报截止时间是5月31日。
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管理办法》,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设立管理创新奖和技术创新奖两大类奖项。
管理创新奖范围包括:
能源管理体系创新、能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能效管理创新、合同能源管理创新、能源供给与消费管理模式创新、能源智能管理、能源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等创新,以及其它涉及能源管理方面的创新。
技术创新奖范围包括:
电力、煤炭、油气、核电与可再生能源在勘探开采、生产运输、清洁高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技术创新,重大装备研发、制造与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创新,新材料在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创新,以及低碳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创新,等等。
能源创新奖面向全国广泛征集评选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中国能源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能源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能源工作者。
具体的申报内容包括:
1.能源管理体系、体制、机制创新;
2.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智能管理创新;
3.能源供给与消费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
4.能源互联网管理创新;
5.其它涉及能源管理方面的创新;
6.煤炭和石油勘探、开采、生产、加工利用创新技术;
7.火电厂高效、环保、超净排放创新技术;
8.煤炭清洁、高效、分级利用创新技术;
9.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创新技术;
10.氢能、燃料电池开发利用和先进储能创新技术;
11.能源生产过程、工艺创新技术;
12.能源运输、转换和电力传输创新技术;
13.能源重大装备、设备创新技术;
14.节能环保、能效提升创新技术;
15.其它与能源生产开发、消费使用有关的创新技术。
申报的创新技术应属于国内首创或行业先进,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经过实际运用和鉴定,并且可以复制和推广。
申报项目应当是近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
申报技术创新奖的成果,要求规模应用一年以上。申报项目不应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知识产权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与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申报和评审。
申报主体可直接申报,也可通过中国能源研究会各专委会及分支机构、直接承担国家能源科研项目的单位、具有能源类专业学科的知名大学和全国性的科研单位,以及全国性的能源类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申报。
申报截止期后,奖励办公室、评审专业组、评审委员会等按职能分工,分别完成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初审与终审,7月31日前确定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奖励通报,并将于9月中旬中国能源研究会2017年会上对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进行表彰,颁发创新奖奖牌与证书,举办中国能源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
12月31日前,奖励办公室完成《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获奖项目成果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
今年,中国能源研究会还启动了学术论文征集活动。
论文主题要求围绕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内容涵盖电力、煤炭、石油、核电与可再生能源等所有能源领域的创新发展研究,包括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研究、石油天然气的创新发展研究、核电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前景研究、节能减排技术和管理创新研究,等等。
论文内容应为尚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性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统一编辑收录至数字化文集,并向核心期刊或检索机构推荐,也将在今年的中国能源研究会年会上发布交流。2017年中国能源研究会年会定于9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