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陈家镇11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组件采购公告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环境工程公司现对上海宝冶能环-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需求进行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312-2020-NHGS009
二、招标名称:上海宝冶能环-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光伏组件-招标通知-2020056702
三、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11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3.1结算方式:合同生效后,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备料款,到货款分批结算,按批次合同附件的货物到场并验收合格(仅指外观及数量验收),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并签字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并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增值税发票的日期为增值税发票的送达日期);甲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批次货款的90%,10%作为质保金等全容量并网起算,2年质保期后质量无异议付清,以此类推;货款付清并不能解除质保责任;
3.2、特别约定:双方同意以下特别约定,如特别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
3.2.1、承诺本工程前五年发电小时数平均值不低于1080小时,且本工程第5年发电小时数不低于1067小时(利用小时数均按组件实际装机容量Wp计算),但因本工程移交后运维不当、超过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边界条件(年均水平总辐射GIH达到1269.9kwh/m2等)的极端恶劣天气等非供货商原因所致本工程实际发电小时数低于前述承诺小时数的除外。
3.2.2、本工程工期及总承包合同金额已充分考虑季节性台风、暴雨、风暴潮、浓雾、高温、雷击及地面沉降等本工程所在地易发自然灾害对施工的影响,发生前述自然灾害不构成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
3.2.3、保函
发电量保证相关保函供货商应在最终付款申请时,向招标方提交银行出具的保证发电量的相关保函。保函应采用本合同所附的招标方事先同意的格式,由供货商从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保函的正本由招标方保存。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发电量保证的保函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元),计算如下:
电价:本项目计算电价为上海市当期的脱硫煤标杆电价,暂定0.4155元/kwh;
装机容量:本合同装机容量,暂定115MWp;
保证小时数:11.8小时,前五年(240小时联合试运转完成开始计算)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1080小时-上海电力设计院初设第五年全容量有效利用小时数1068.2小时。
发电量保证的保函额=电价*装机容量*保证小时数*保证剩余数
首年发电量保证的保函额=0.4155*115MWp*11.8*5=2819167.5元
上述发电量保证的保函额为暂估额,实际保函额以项目实际装机容量计算。
3.2.4、保函的释放
(一)履约保函将在光伏组件全部并网发电并通过验收后释放。在任何情况下,招标方按照履约保函提出索赔同时,皆应书面通知供货商,说明导致索赔的性质和原因。
(二)发电量保证相关保函按期更替,首期保函的有效期为5年,自首期保函生效450天且双方办理首年发电量结算后,供货商出具剩余期限的保函并替换当期保函,后续每期保函的更替周期为1年,依此类推直至五年保证期满后释放完毕。每期保函的保证限额按剩余保证期递减。保证期内,若发生经供货商确认的发电量损失,招标方开具相应金额的专用增值税发票给供货商后,供货商20天内支付。
3.2.5、 设备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光伏组件:质保期12年,期间故障率不高于0.01%,功率衰减1年内不高于2.5%,前10年不高于10%,25年不高于20%。
逆变器:质保期不少于5年,寿命期内中国效率不低于98.51%。
四、报名须知
五、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ec.mcc.com.cn/),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16: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16:00时(北京时间)。
招标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环境工程公司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21-56640940
联系邮箱:8054762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