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与协鑫成交首批光伏电站
1月21日,保利协鑫能源和协鑫新能源联合公告主要交易出售附属公司和潜在主要交易授出认沽期权。
保利协鑫董事会及协鑫新能源董事会联合宣布,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交易时段结束后),(a)苏州协鑫新能源(作为卖方)、担保方(作为担保方)及该等买方(作为买方)订立苏州购股协议;及(b)宁夏协鑫新能源(作为卖方)、担保方(作为担保方)及该等买方(作为买方)订立宁夏购股协议。根据首批该等购股协议,该等卖方同意(其中包括)(a)分别向华能一号基金出售销售股份的60%及向华能二号基金出售销售股份的40%;及(b)向该等买方授出认沽期权。
于完成该等交易后,协鑫新能源集团与中国华能集团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协鑫新能源集团于中国现有的光伏电站。协鑫新能源与中国华能集团正积极推进其他批次之出售事项,双方计划在不久之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事宜之协议。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扣除估计税项及交易成本)(包括代价、总未清偿结余及该等目标公司支付的应付股息)预计为约人民币1,081,041,000元,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