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二)短流程钢铁
1、适用范围
添加废钢或直接还原铁为主要原料的,采用电弧炉冶炼的炼钢生产工艺;独立烧结、球团、轧钢企业。
2、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烧结、球团、炼钢、轧钢等。
(2)主要原辅材料:主要原料为废钢;主要辅料为铁水(生铁)、直接还原铁,脱碳粒铁、碳化铁及复合金属料等。
(3)主要能源:电。
3、产排污环节
(1)PM:电弧炉、铁水预处理、精炼、连铸切割、火焰清理、钢渣处理等,轧钢工序的热处理炉、精轧机、拉矫、精整、修磨、
焊接等有组织排放;炼钢、轧钢等工序无组织排放。
(2)SO2:轧钢热处理炉。
(3)NOx:轧钢热处理炉。
(4)VOCs:轧钢彩涂工序有组织排放和轧钢的酸洗、涂镀工序无组织排放。此外,电弧炉炼钢过程有组织排放产生少量二噁英。
4、减排措施
(1)电炉炼钢企业
橙色预警期间:停止车辆运输。
红色预警期间:停产;停止车辆运输。
(2)独立烧结、球团、轧钢企业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产;停止车辆运输。
5、核查方法
(1)电量分析:从电网公司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电量变化,比对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是否有明显下降,
初步判断企业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2)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在预警期间企业是否按照应急减排措
施要求停产。现场核查烧结机、球团设备、电弧炉、轧钢热处理炉、
精轧机等设备停产情况。
(3)台账核查:主要检查预警和非预警期间,企业是否按照应
急减排措施要求停产。检查电弧炉、热处理炉、烟气在线数据,比
对预警期间主要污染物浓度或排放量是否下降;检查车辆运输记录,
比对预警期间运输车辆是否减少。
(4)运输核查:调取厂区大门视频监控记录,比对预警前后厂
区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频次,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运行车辆,核
查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三)铁合金
1、适用范围
独立铁合金工业。
2、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预处理(烘干、烧结)、配料、冶炼(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电炉)、浇注等。
(2)主要原辅材料:锰矿、铬矿、红土镍矿、硅石矿、炭质还原剂、石灰石、白云石等。
(3)主要能源:以电为能源。
3、产排污环节
PM:PM 有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等设备。
4、减排措施
(1)黄色及橙色预警期间: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等停产50%(含)以上,以产能规模和设备数量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2)红色预警期间: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等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5、核查方法
(1)电量分析:从电网公司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电量变化,比对采取减排措施期间的用电量是否有明显下降趋势。
(2)现场核查:主要检查在预警期间企业是否按照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停产。现场核查铁合金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停产情况。
(3)台账核查:检查铁合金矿热炉、精炼炉、中频炉、烘干窑及烧结机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应急响应期间主要污染物浓度或排放量是否下降。
(4)运输核查:调取厂区大门视频监控记录,比对预警前后厂区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频次,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运行车辆,核查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四)焦化行业
1、适用范围
独立焦化企业。
2、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工艺:分为机焦、热回收焦、半焦(兰炭),具体包括备煤、装煤、炼焦、熄焦、筛焦、煤气净化等工段。
(2)主要原辅材料:炼焦煤、酸、碱、脱硫剂、催化剂等。
(3)主要能源: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等。
3、产排污环节
(1)PM:有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精煤破碎筛分、装煤、推焦、熄焦、焦炉烟囱、粗苯管式炉、半焦烘干和氨分解炉,以及热回收焦炉的余热回收锅炉烟囱;无组织排放来自精煤破碎筛分、转运等工序。
(2)SO2:主要来自装煤、推焦、熄焦、焦炉烟囱、粗苯管式炉、半焦烘干和氨分解炉,以及热回收焦炉的余热回收锅炉烟囱的有组织排放。
(3)NOx:主要来自焦炉烟囱、粗苯管式炉、半焦烘干和氨分解炉,以及热回收焦炉的余热回收锅炉烟囱的有组织排放。
(4)VOCs:苯并[a]芘、氰化氢、酚级、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主要来自冷鼓、库区、焦油等各级贮槽、苯贮槽、脱硫再生塔等。
4、绩效分级指标
5、减排措施
(1)A 级企业(机焦):
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B 级企业(机焦):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延长结焦时间至36 小时;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3)C 级企业(机焦):
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延长结焦时间至36 小时;4.3 米焦炉停止50%(含)以上炭化室装煤;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4)备注:
对于热回收焦企业,通过延长结焦时间实现应急减排,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生产负荷控制在70%以下;对于半焦(兰炭)企业,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应全部停产。
由于焦化企业调整结焦时间较长,建议在重污染频发的秋冬季期间,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企业能够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
6、核查方法
(1)电量分析:从电网公司调取企业用电量情况,分析历史预警期间电量变化,比对预警前后用电量变化,筛选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
(2)电流分析:在企业控制室调取推焦次数记录及推焦电流数据或曲线,并辅以装煤和推焦除尘地面站电机电流,判断企业是否落实延长结焦时间的要求。
(3)台账核查:主要检查预警和非预警期间企业生产记录比对情况。
核查推焦(出炉)计划表,每孔炭化室的两次推焦间隔就是结焦时间,巡查时每组焦炉可以随机抽查5~10 孔炭化室连续7 天的推焦计划,检查实际结焦时间。
检查洗精煤用量和焦炭产量台账记录。通常1.3-1.4 吨洗精煤生产1 吨焦,正常情况下2 座50 孔炭化室5.5 米高的焦炉年产焦炭100万吨,折合1 天生产2700-3000 吨焦炭,结焦时间为18-24 小时。延长结焦时间到36 小时后,每天产量为1800-1900 吨左右。
检查企业能源报表,查看焦炉煤气产生量,正常情况下吨焦焦炉煤气产生量420 立方米左右,延长结焦时间到36 小时后,吨焦焦炉煤气产生量280 立方米左右。
(4)运输核查:调取厂区大门视频监控记录,比对预警前后厂区重型载货汽车运输频次,是否符合要求;现场抽查运行车辆,核查排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