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北极星电力会展网讯: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建成2-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4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利用率9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50%以上,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280万千瓦,民用超过168万户。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15%以上。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湖南、新疆、云南等省(区)建设煤矿区瓦斯高效利用示范工程,重点示范低浓度瓦斯高效发电、煤矿区瓦斯抽采管网安全智能调控、调配与气源处理技术、分布式瓦斯利用等技术装备,力争瓦斯利用率达到45%以上等,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煤矿瓦斯)
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瓦斯防治(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我们组织编制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国家能源局
2016年11月24日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前言
煤层气(煤矿瓦斯)是赋存在煤层及煤系地层的烃类气体,是优质清洁能源。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煤层气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总结了“十二五”期间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未来五年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规划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是指导我国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决策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十二五”主要成就
“十二五”时期,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煤层气地面开发取得重大进展,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为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开发利用规模快速增长
“十二五”期间,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步伐加快,规划期末煤层气产量、利用量是“十一五”末的三倍。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产业化基地初步形成,潘庄、樊庄、潘河、保德、韩城等重点开发项目建成投产,四川、新疆、贵州等省(区)煤层气勘探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新钻煤层气井11300余口,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3504亿立方米,分别比“十一五”增长109.3%、77.0%;2015年,煤层气产量44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长193.3%、216.7%,年均分别增长24.0%、25.9%;2015年煤层气利用率86.4%,比2010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量逐年大幅度上升。2015年,煤矿瓦斯抽采量136亿立方米、利用量48亿立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长78.9%、100%,年均分别增长12.3%、14.9%;煤矿瓦斯利用率35.3%,比2010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全国大中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均按要求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建成了30个年抽采量达到亿立方米级的煤矿瓦斯抽采矿区,分区域建设了80个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山西、贵州、安徽、河南、重庆等5省(市)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超过5亿立方米。
(二)煤矿瓦斯防治效果显著
将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作为防治煤矿瓦斯事故的治本之策,全面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和区域防突。加大煤矿安全和瓦斯治理投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0亿元,带动地方和企业安全投入1000亿元以上。加强瓦斯防治基础管理,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瓦斯等级鉴定,完善瓦斯预抽和防突效果检验评价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煤矿瓦斯灾害防治形势呈逐年稳定好转态势,2015年,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45起、死亡171人,分别比2010年下降69.0%、72.6%;重大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10年下降66.7%、68.9%。
(三)科技创新取得明显进展
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了煤层气领域的10个研究项目和6个示范工程建设,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攻克了高煤阶煤层气开发等4项关键技术,研发了采动区抽采钻机等5套重大装备,形成了三种典型地质条件下煤层气开发模式。开展了煤炭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低浓度瓦斯提纯、乏风瓦斯氧化等技术初步取得突破。组建了煤与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山西、贵州、云南等省也相应建立煤层气(煤矿瓦斯)工程技术研究机构。成立了国家能源煤层气开发利用、瓦斯治理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煤层气技术委员会,发布了30余项重要标准规范,初步形成了煤层气(煤矿瓦斯)标准体系框架。
(四)产业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号),有关部门发布了《煤层气产业政策》、《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等文件,出台了煤矿瓦斯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不断推动完善煤层气产业政策体系。重点产煤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配套扶持政策。山西、陕西省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对抽采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再补贴0.1元/立方米;湖南省每建一座瓦斯发电站奖励80-100万元;安徽、河南、贵州等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五)煤层气产业链不断完善
煤层气输气管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了沁水-侯马、临县-临汾、韩城-渭南-西安、博爱-郑州等煤层气干线输气管道,全国煤层气输配管线达到4300余千米,输气能力180亿立方米/年。煤层气(煤矿瓦斯)广泛应用于发电、居民用气、汽车燃料等领域,瓦斯发电装机容量193万千瓦,居民用户超过127万户,煤层气燃料汽车8万余辆,建成煤层气压缩(液化)站20余座,压缩液化能力达到320万立方米/天。“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340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标准煤408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5.1亿吨。
(六)组织协调体系逐步健全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各产煤省(区、市)建立健全了煤矿瓦斯防治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和专门经费,加大对煤矿瓦斯防治政策的落实力度。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均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向各产煤省和重点企业下达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年度目标,按季度考核通报。组织召开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交流瓦斯防治经验和技术成果。举办煤矿瓦斯防治培训班,培训重点产煤地(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近600人次。组织开展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表彰先进集体56个、先进个人18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