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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滨海县界牌镇0.99MW、300KW、400KW地面分布式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北极星光伏会展网 来源:滨海县人民政府 2020-05-27 1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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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讯:滨海县界牌镇0.99MW、300KW、400KW地面分布式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县亚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滨海县界牌镇0.99MW、300KW、400KW地面分布式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2.1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内容为:滨海县界牌镇0.99MW、300KW、400KW地面分布式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地点位于江苏滨海界牌镇境内,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官庄村、淮河村、冲边村境内,拟利用省财政厅和市领导倒挂扶贫资金建设三座光伏电站,占用土地面积约45亩,采用斜倾角固定支架安装,装机容量分别为300kW、400kW和990kW,包含围墙建设,地面清表,场地平整,旧建筑物拆除,设施电子监控等一切与光伏建设有关的工程量,并由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并网任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内容要求)。

    3.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400KW部分在7月底之前完成,300KW、0.99MW部分在8月底之前完成)。

    5.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000万元。

    6.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境内。

    三、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BHX20200501801)。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承修、承试均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

    4.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拟派注册建造师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名;

    ②联合体双方均至少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中的任一资质证书;

    ⑤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承修、承试均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即可。

    ③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须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①项目负责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同时须提供上述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2月-2020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的承诺函,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②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7.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8时30分-2020年5月29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窗口);

    3.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辛丰宇联系电话:18352000889、0515-89168829

    4.招标文件发售须知:

    (1)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递交下列材料,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1.1)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应当载明所投标段信息、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表;

    (1.2)[投标人(含联合体全体成员)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并递交上述所有材料,方可到上述地点办理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以受理。

    (2)招标文件的费用为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注:按照上述规定递交相关材料后,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格式文件将通过投标人材料中预留的投标人电子邮箱向投标人递交材料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或预留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1806开标室。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等)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表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九、付款方式

    光伏组件设备进场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并网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经审计结束工程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再按审定价结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十、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异议和投诉),应当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书面材料须投标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单位(个人)或未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异议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招标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2.招标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滨海县界牌镇0.99MW、300KW、400KW地面分布式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各项费用损失等),招标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若中标,中标人必须承诺能够完成并网任务且提供承诺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承担中标人已投入的所有成本;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开始实施项目后发现其未能或不能完成并网任务,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包括但不限于)耽误项目工期、经济损失等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且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将其打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视其为严重违约、失信行为并终身禁止其参与招标人的一切项目。招标人不承担因中标人未能完成并网而导致的包括经济损失、投入成本等一切损失。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滨海县亚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陈胜左

    联系电话:13805118830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标文件购买):辛丰宇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通讯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1楼1104室(驻滨办事处)

    滨海县亚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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