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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投标需特别注意的6个问题

北极星光伏会展网 来源: 2018-01-08 10:26:25

提要:

1)第三批领跑者基地要在113天内完成13个基地的招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2)设计院会非常抢手!

3)竞标电价以2018年电价为基准。

4)中标企业不建将受惩罚;

5)剩余1.5GW奖励给先进基地。

6)国家加强基地的后续监管,企业投标应慎重。

1招投标时间紧、任务重,投标企业间竞争将减弱!

2017年1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分配方案:

山西大同等10个基地为应用领跑基基地,总规模为5GW;

山西长治等3个基地为技术领跑基地,总规模为1.5GW;

如下图所示。

同时提出:

应用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竞争优选,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技术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如今已经是1月,也就是要在83天之内完成7省10个基地的招标工作,并在随后30天内完成3省3个基地的招标工作。而且中间还有春节长假!

可见,第三批领跑者基地招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招投标中,有的企业参与了全部基地的投标工作,多个企业中标5个项目。

毫无疑问,很难有一个企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相应13个基地的投标工作(包括现场踏勘、标书准备)。投标企业只能从13个基地中优选几个条件最好、最有把握的项目进行投标!

由此可以判断,相对于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激烈竞争,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投标竞争激烈程度将减弱。

表1: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投标、中标企业比值

第二批领跑者基地中,最火的两个基地的投标、中标企业比例达到9:1和8.6:1,相信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竞标中,很难达到这么高的比例,很有可能降到5:1以内。

2设计院将抢手!电价以2018年为基准

应注意1:设计院将抢手!要先下手~

根据国家能源局12月29日下发的《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同一项目,一个设计院只能服务一个企业!

第二批领跑者基地中,山西阳泉有67家企业投标!如果按此规则,则需要67家设计院服务!全国知名的、能承担大型光伏电站设计的电力设计院也就十几家,算上一般的估计也到不了67家,估计要全国有资质的电力设计院总动员才能满足要求!

应注意2:标杆电价以2018年的电价为基准

在之前的文章《调整电价对于2018年市场预期的影响》中提到,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城市都作出了最低降价承诺。当时,有人问我,是以2017年电价为基准降价,还是以2018年电价为基础?“通知”中明确指出,以2018年电价为基础!因此,各城市的最高投标电价见下表。

表1:第三批领跑者基地承诺电价下降幅度和最高中标电价

3中标企业不建将被惩罚,剩余1.5GW奖励先进基地

应注意3:中标企业不建设将被严惩

“通知”重申了国家能源局在之前发布的“国能新能[2017] 54号”中内容:

建立健全基地建设运行状况定期发布、工作激励和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领跑基地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转让,对擅自转让基地项目、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建设和验收不合格的基地企业(含技术领跑基地的光伏制造企业),禁止其及所属企业集团系统所有企业参加后续领跑基地投资建设。对于以上情形中失信情节严重的,根据行业黑名单或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的有关规定办理。

应注意4:并网时间推迟电价将降低

按照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招标要求,除乌海外全部项目应2017年930前并网,乌海应在2017年1230前并网。

根据《能源》杂志12月份的报道,第二批领跑者基地的整体发展速度并不尽如人意。在第二批8个领跑者基地中,只有2个基地全部并网。除张家口和芮城领跑者基地并网进度较快,其他领跑者基地大多存在项目推进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山东的济宁和新泰进展也相对较快,山西阳泉、安徽两淮项目也实现部分并网,但内蒙古的包头、乌海基地甚至尚未开工!

在这种情况下,“通知”提出:

并网时间每延迟一个季度,上网电价在中表电价基础上降低5%!因此,推迟并网的企业经济上也会受到影响。

应注意5:剩余1.5GW将奖励给竞价最好的基地

第三批领跑者基地总规模为8GW,但国家只发放了6.5GW,剩余1.5GW分给谁?“通知”中提出:

较标杆电价降幅最大的3个基地,将获得等量(0.5GW)的奖励规模!

同时,建设速度快的基地,可同时申报下一批基地。

因此,剩余的1.5GW项目分配,估计要等到2018年6月30日所有基地竞标完成之后,才知道花落谁家!

4国家将加强对领跑者基地的后续监管

应注意6:国家加强后续监管,企业投标需慎重

在推进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同时,国家也在加强对第二批基地的后续监管工作。

1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报送2016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项目进展情况的函》,要求1月底前将各项目的最新进展、存在问题、推进措施、工作建议等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结合前文的“黑名单”政策,可见,企业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投标应该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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