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已出台的充电桩补贴政策大揭晓
广州市
建设规划:截至2017年4月,广州市全市充电桩已经达到6207个,增幅达到966.49%。同时,广州市还计划在2018年前建设充电桩34700个。
补贴标准:虽然补贴标准尚未出台,不过广州市规定申请充电设施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要求在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录入的企业;2.所建充电设施均已录入管理平台,并由平台运营商出具平台录入报告;3.在广州市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kW。
济南
建设规划:按照计划,至2017年年底,济南市将建成公共充电站12座,公交、环卫、物流等专用充电站15座,充电桩总量达到8000个,配电总容量21MW。
到2020年,济南市将建成公用及专用充电站102座、充电桩34000个。
补贴明细:根据济南市有关文件显示,济南市将按设备投资总造价20%的比例对充电站进行财政补贴,每年列支专项补贴资金500万元,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制定。
海南
建设规划:“十三五”规划期间,海南省全省应配套建设充电桩28000个(其中,用户专用充电桩23126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4874个),公共充换电站30座。
补贴标准: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的充电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为5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千瓦补贴不超过200元/年。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由省、市(县)各承担50%。
对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对2016年至2020年省级平台设备投资及APP应用平台等相关研发费用,给予30%财政资金补贴,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对省级平台运营涉及的公共网络租赁等公共服务费用,给予财政资金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成都
建设规划:到2020年,成都市规划建设充电桩9万余个。
补贴标准:一、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经营性集中式充电桩(含换电站)给予30%、最高500万元补助;二、对于个人在自用车位安装建设充电桩,给予每个桩600元一次性补贴;三、对于投资新建充电桩群(充电桩数量不低于3个)并竣工运营的,给予每个充电桩600元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