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福建近期发布的11个电力市场规则
2017年8月3日
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
小编对比后发现,福建的售电公司主体准入与退出政策,与别省条件大致相同。而在发电企业准入方面,将根据市场建设情况,分阶段放开电力用户准入,逐步采用负面清单方式管理。
第一阶段(2017-2020年),先选择若干条件成熟的园区开展试点,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第二阶段(2020年以后):全省范围内放开购售电业务。
2017年8月3日
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实施市场主体的注册服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向注册的市场主体合理收取费用。这是否意味着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将成为继贵州、广东之后的第三个施行交易收费的交易中心?
2017年8月3日
福建电力交易平台使用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在市场主体注册时,需要同时申请办理电子密钥数字证书,方可使用电力交易平台。为确保电力交易平台使用的安全和高效,电力交易平台的使用实行授权制度。
2017年8月3日
福建省售电市场信息公开和披露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要按要求公开披露相应信息。
2017年8月3日
福建省售电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信用评价结果由电力交易机构在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信用评价按照“四等八级制”评级,具体分为:AAA、AA、A、BBB、BB、B、C、D,确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和经营风险程度。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市场主体每年12月底前应将评价要素变动情况报至第三方征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