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56245276

首页 电力展会 电力会议 会展要闻 会展专题 热门展讯 名企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北极星电力会展网 > 会展要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

北极星电力会展网 来源:经济日报 2016-07-13 09:27:01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改为按月调整,电力用户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选择对其最有利的计费方式。

《通知》同时规定,取消企业暂停用电申请次数限制,取消减容期限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减容或暂停用电的规定,减容(暂停)设备自设备加封之日起,减容(暂停)部分免收基本电费。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降低全国约60万户大工业企业基本电费负担。

两部制电价由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组成,基本电价是供电成本的固定费用,与用户某时刻是否用电、用电多少没有直接关系,但与用户的用电容量或最大需量相关;电度电价是供电成本中的变动费用,与用户用电量多少相关,用多少电交多少钱。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电价制度,对于促进电力用户节约公共电网变压器容量成本及运行维护成本,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率,减轻全社会电力用户经济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企业无法满负荷用电的情况下,用电企业因向电网企业申请减容、暂停或申请调整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周期长、限制多,用电负担凸显。该负责人表示,电价执行方式完善后,有望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记者 顾阳)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新闻排行榜

关闭

重播

关闭

重播

广告服务/会展合作:齐女士 010-56245276 13381061157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媒体报道 | 广告服务 | 营销活动 | 电展+套餐 | 成功案例 | 招聘服务 | 加入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京ICP证080169号京ICP备09003304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58号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9] 5229-579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 字第13229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200384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052014340号

Copyright © 2023 Bjx.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