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 发改委就把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改了
“能见派”曰:
新常态下的电力供需形势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那些一门心思大干快上的清洁的不清洁的电源项目是不是也该退退烧了?
不管你的电多干净,我实体经济也用不了那么多,我实在是用不了了,你说咋办?!
形势逼人啊,看看这形势把发改委都逼成啥样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出来了,关于调整的原因是这么说的: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深入,部分企业需要适应新形势优化调整生产结构,短期内出现了企业开工不足,基本电费支出占比提高现象。
为支持企业转型,减少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支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决定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
有点愁人啊。。。
这次主要改变是以下几方面:
一、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
(一)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由用户选择。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年调整为按季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价计费方式。
(二)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应与电网企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
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为按月变更,电力用户可提前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申请变更下一个月(抄表周期)的合同最大需量核定值。
电力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合同确定值105%时,超过10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
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按合同确定值收取;
申请最大需量核定值低于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合同最大需量;